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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官兵积极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10年10月11日 | 点击

 

 

 

    “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依法设立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创新平台,参与福建省的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近日,莆田边防支队江口边防派出所官兵深入辖区台资企业新黑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宣传《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邀请在闽投资的台商建言献策。

  据了解,随着闽台经贸交流的日益活络,福建逐渐成为台商投资热土。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向海内外公众征求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支队顺应发展形势,在着力提升通关软环境的同时,会同莆田市司法部门,以突出闽台互信、保障贸易为普法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为台胞讲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在台轮停泊点,该支队设立“台胞法律服务联络点”,制作法律宣传展板,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在台资企业、台胞集中地,该支队官兵采取分发资料、座谈讨论、读报辅导等形式,向台胞宣传来闽投资待遇、投资范围和领域、投资环境等保护法征求意见稿知识,帮助台胞及时了解“台胞投资保护法”的最新动态。同时,该支队还向台胞们发放了自主编写的《投资保护法征求意见50问》,引导台湾同胞和在闽投资的台商踊跃参与。

  截至目前,该支队共向辖区台胞、台商发放相关资料200份,召开座谈会6场次,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引导台胞、台商们在网站上填写“立法意见建议”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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