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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官兵积极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10年10月11日 | 点击 次
“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依法设立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创新平台,参与福建省的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 据了解,随着闽台经贸交流的日益活络,福建逐渐成为台商投资热土。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向海内外公众征求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支队顺应发展形势,在着力提升通关软环境的同时,会同莆田市司法部门,以突出闽台互信、保障贸易为普法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为台胞讲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在台轮停泊点,该支队设立“台胞法律服务联络点”,制作法律宣传展板,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在台资企业、台胞集中地,该支队官兵采取分发资料、座谈讨论、读报辅导等形式,向台胞宣传来闽投资待遇、投资范围和领域、投资环境等保护法征求意见稿知识,帮助台胞及时了解“台胞投资保护法”的最新动态。同时,该支队还向台胞们发放了自主编写的《投资保护法征求意见50问》,引导台湾同胞和在闽投资的台商踊跃参与。 截至目前,该支队共向辖区台胞、台商发放相关资料200份,召开座谈会6场次,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引导台胞、台商们在网站上填写“立法意见建议”45条。 |